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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广东辰奕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广东辰奕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