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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在此处键入]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