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 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