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国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报告期内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0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