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泰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作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二)《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