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 独立董事: 罗实劲 郑云瑞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对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