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 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 定本办法。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 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实施。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