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 套利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 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