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连平)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连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联合水 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 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