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福鞍股份审计委员会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提议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林 曼 尹晨阳 马宏儒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