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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五洲新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制订)
XCCXCC(SH:603667)2024-04-26 13: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年4月制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 表主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 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 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四条 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