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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大理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姚荣辉女士、李玉兰女士、董 全亮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姚荣辉女士、李玉兰女士、董全亮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