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贯彻执 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 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改善运营科学决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和行业发展形势,统筹谋划,审慎决策,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副董事长:尹翠仙女士、曾立华女士。 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杨君祥 | 杨君祥、 曾立华、 | 杨君卫、 | 京馬、 | 全卡兰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姚荣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