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同力日升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江 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