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张玉虎、陶奕、陈翌、沈勇、程小芯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