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安博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我们一致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 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经审议,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