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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及"基 于 C*Core CPU 核的 SoC 芯片设计平台设计及产业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