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 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 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