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控制管理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 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银行信用额度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 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适用本制 度规定。公司子公司在其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