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富淼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