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南导航: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 办公室的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