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新: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郭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选举郭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卞欢、李媛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一)任职资格:经审查卞欢先生、李媛媛女士的简历,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二)提名程序:经审查卞欢先生、李媛媛女士任职提名,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