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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000420JCF(000420)2023-08-25 08:0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磐石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履 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