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 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或"中色股份")的委托,担任中色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就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事实情况进行了尽职 调查,并就有关事项向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