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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2、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UniTTECUniTTEC(SZ:000925)2024-04-26 15:5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本制度经公司第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