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 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或实现资本 增值而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股权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和委托理财。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一般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五条 公司经审慎考虑可进行证券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