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 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