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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董 3 名,实到独董 3 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独立董事刘少波、林峰、王克明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 少波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的独董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独立董事:刘少波、林峰、王克明 2024 年 4 月 24 日 1 同意《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