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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问题:根据公告,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以 19500 万元认购武汉钧恒 30%股权, 对应 1500 万元注册资本,以公告披露的武汉钧恒 2024 年第一季度净资产为基 准,估算增值率约为 178.75%。本次增资以 5000 万元认购武汉钧恒 5%股权,对 应 384.62 万元注册资本,因公告未披露武汉钧恒最新一期净资产数据,以 2024 年第一季度净资产为基准,估算增值率约为 431.44%,本次认购的增值率与前次 相比差异较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 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交易事项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评估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事项涉及的交易标的评估值增减值较 大或与历史价格差异较大的,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增减值原因、评估结果的 推算过程"。请公司结合上述规定披露本次评估增值原因、评估结果的推算过 程。 【回复】: (一)本次认购武汉钧恒股权与前次收购武汉钧恒股权的评估增减值不存在 差异较大的情况 1、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