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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MAII F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1 Donasanhuan Zhonglu Chaov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 China T +86 10 5878 5588 +86 10 5878 5577 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 规则第 12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