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国红: 史 达: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挂牌转让是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其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收益能力的 重要举措。本次资产转让聘请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 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必要的核 查程序,评估定价客观、具备公允性。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作 为首次挂牌价格确定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