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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002248WHHD(002248)2024-04-24 10:2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WEIHAI HUADONG AUTOMATION CO.,LTD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本制 度执行。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