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独 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中建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建 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国建筑碳中和研究院有限 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属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所属企业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有利于公司适应市 场需求变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 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 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决策、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