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4月23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5条的规定, 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 理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