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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未发 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陈 劲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 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可解售的限 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