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佳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ASEPALEASEPAL(SZ:002614)2023-09-04 12:38

1 / 2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署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 立、客观、审慎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