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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SXLYSXLY(SZ:002627)2023-11-01 12:58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有利于上市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向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宜 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股权,同时向间接控股股东宜昌城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 20%股权、对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 部债权以及湖北天元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以及相 应债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 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