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XBZQ WD5.2.2/0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提高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及水平,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 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定期向董 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风险控制办公室,具体机构设在风险管 理部,负责处理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召开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名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董事长和其余 6 名委员组成,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