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 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 划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