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光股份:国都证券关于国光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国 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股份"、"公司")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有关规 定,经审慎核查,就国光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国光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3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