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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评估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林晓 安先生、何云先生、毕超女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公司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 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 自查报告。经自查,公司每位独立董事均确认其满足公司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 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独立地履行职责。 经评估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身份独立性要求,坚持独立、公正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