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宝山新:公司章程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充 分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 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 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充 分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 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项至第三 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三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