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签字): 许怀斌 独立董事(签字):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