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 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