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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担保行为的 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我 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温州意华接插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量力而行、严控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本公司行为,其对 外担保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 供的担保,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除外)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物可以是土地房产、上市公司股权、 成新度在 80%以上的通用机器设备。反担保资产需经公司组织价值评估,反担 保资产须易于变现。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