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