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迪思")与长城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保理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可循环使用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保理业务融资累计发生额已达到8,000万元,因需 要在8,000万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资金,累计发生额将超过8,000万元。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议案》,同意增加上述保理业务融资累计发生额8,000万元,即累计发生额不超 过人民币16,000万元,保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保理事项以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