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嘉寓控股股 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