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 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提高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行为及效率,保证监事会会议议程及决议合法化、制度化、科学化,促使监事和监事 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 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