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